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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木、林必武、重庆真伊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民三庭  发布时间:2018-07-25 17:01:0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特185

 

林金木、林必武、重庆真伊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唐平与被申请人赵唯希、林金木、林必武、重庆真伊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特1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是:准许申请人唐平撤回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8725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