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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晋洁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强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邓雅文、邓仁强、张雄、斯双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7-24 17:12:4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初21

 

重庆晋洁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强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邓雅文、邓仁强、张雄、斯双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柒捌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晋洁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强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邓雅文、邓仁强、张雄、斯双燕、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01民初21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724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