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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厚贸易有限公司、文思蒙、刘光伦、鲜军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7-23 17:42:0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6)渝01民初539

 

重庆万厚贸易有限公司、文思蒙、刘光伦、鲜军:

本院受理你(单位)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2016)渝01民初539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