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1812号
龙大银、赵长弟、邱世刚、曹均栋:
本院受理上诉人谢华与被上诉人龙大银,赵长弟,邱世刚,曹均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年7月12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1812号
龙大银、赵长弟、邱世刚、曹均栋:
本院受理上诉人谢华与被上诉人龙大银,赵长弟,邱世刚,曹均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