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4241号
邓宇: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樵与被上诉人史迎新、原审被告邓宇合同纠纷一案,(2018)渝01民终424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