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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海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7-11 16:51:2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3082

 

孟繁海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赵凯与被上诉人北部新区信恒照明器材经营部、孟繁海、原审被告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01民终3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711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