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杨晓琴、杨伟、杨晓波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7-09 16:37:0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8445

 

杨晓琴、杨伟、杨晓波: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唐伟、丁如霞与被上诉人喻凤英、杨晓琴、杨伟、杨晓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8445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7)渝0112民初138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欧正清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79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