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再5号
黄新民、重庆市贝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闫晓红与被申请人徐红及一审被告黄新民、重庆市贝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再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联系人:孔繁树67679338
邓韵67679332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再5号
黄新民、重庆市贝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闫晓红与被申请人徐红及一审被告黄新民、重庆市贝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再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联系人:孔繁树67679338
邓韵6767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