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初32号
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康与被告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初32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被告四川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陈康股权投资款2180万元。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