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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伊甸银辉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8-06-06 17:08:1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1589

 

重庆伊甸银辉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继红与被上诉人重庆备亮商贸有限公司、刘国元、原审第三人重庆伊甸银辉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民终1589民事判决书。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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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