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3404号
重庆市国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市国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欧勤学、欧小平、欧高惠、徐光秀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3404号民事裁定书。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