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3903号
涂婉琳:
本院受理上诉人涂国勇与被上诉人张才伟、原审被告涂婉琳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审理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本院联系电话:67679640、67679301。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