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2849号
李素梅:
上诉人向宇、赵渝与被上诉人秦陈、况中平、原审被告李素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8月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4调解室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