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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双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6-04 16:54:5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2023

 

重庆双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吴才君、熊加兵与黄孝兰、重庆双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2023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吴才君、熊加兵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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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