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2243号
赵治合:
本院受理上诉人四川煤田一三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能中、赵治合、原审被告四川煤田一三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赵治合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组织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审理时间定于2018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