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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然服饰有限公司、宝爱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作者:民三庭  发布时间:2018-05-31 17:04:2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初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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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诉你们和重庆砂之船苏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渝01民初159号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2.被告在法治日报、重庆日报上发布声明以消除影响。声明连续刊登日期不少于30日,且显示方式为全文;3.被告连带偿还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认命吧500万元;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919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531

来源:一中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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