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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秀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8-05-28 17:05:4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执复32

 

唐文秀

本院已受理复议申请人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人民政府、申请执行人杨义英、被执行人江波、唐文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执复3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一、撤销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18)渝0115执异14号执行裁定;二、撤销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17)渝01152210号执行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一八年五月二十八

 

联系人:包颖67679332

         张卿67679332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