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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思碧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5-22 12:16:3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3000

 

陶思碧: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陈涛与被上诉人袁明义、陶思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725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进行调查询问,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一八年五月二十二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