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2742号
冯汇伦(曾用名:冯永强):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敖正郁与被上诉人冯汇伦、胡世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7月25日10:0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进行调查询问,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2742号
冯汇伦(曾用名:冯永强):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敖正郁与被上诉人冯汇伦、胡世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7月25日10:0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进行调查询问,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