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240号
杨桂林:
本院受理龙泽贵上诉你(2018)渝01民终240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24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结果如下:
一、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7)渝0112民初字第6219号民事判决;
二、由杨桂林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龙泽贵支付劳务费2474元;
三、驳回龙泽贵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