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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正伦、温勇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8-05-17 17:06:2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执异184

 

彭正伦、温勇

本院已受理异议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汤宏、袁国兵、被执行人彭正伦、温勇、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执异18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一、撤销本院(2017)渝01600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二、撤销本院(2017)渝01600号之九执行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一八年五月十七

 

联系人:包颖67679332

        张卿

67679332

来源:一中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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