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21号
重庆晋洁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强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邓雅文、邓仁强、张雄、斯双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柒捌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晋洁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强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邓雅文、邓仁强、张雄、斯双燕、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表、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