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3502、3503、3504、3505、3506号
李灿:
本院受理杨兴摸、重庆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3502、3503、3504、3505、3506号
李灿:
本院受理杨兴摸、重庆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