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3501号
刘学会:
本院受理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与刘学会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7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