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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租租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8-05-10 17:24:3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3362

 

重庆租租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罗健耘与被上诉人重庆租租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3362号询问传票。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询问时间为2018716日上午9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进行询问。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