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2691号
张建、王正菊: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张大兰与被上诉人张建、王正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7月11日15:0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