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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05-07 15:05:06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3143

 

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诉吴锡安、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传票。本案定于201871714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五月七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