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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忠、唐义楠、唐杨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8-05-04 16:11:0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81号之一 

 

唐仁忠、唐义楠、唐杨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茂椿与被上诉人唐仁忠、唐义楠、唐杨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1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该案结果为:准许杨茂椿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裁定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