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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金波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5-04 16:05:2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271

 

秦金波:

本院受理上诉人唐丽与被上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及原审被告秦金波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271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54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