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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洁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05-03 18:10:2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2773

 

王忠洁: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忠洁与被上诉人重庆创盈锦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01民终2773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五月二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