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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祖美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05-03 18:02:4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3075

 

马祖美:

本院受理上诉人劳建文与被上诉人邓峰、被上诉人马祖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01民终307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18713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五月二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