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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念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05-03 17:33:0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20

何念: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恒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何念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18)01民终2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五月二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