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20号
何念: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恒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何念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18)渝01民终2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