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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红江、郑春林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8-05-02 17:53:5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再13

 

严红江、郑春林:

本院提审的四川民正建设有限公司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暨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18716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五月二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