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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4-18 17:46:16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2690

 

重庆利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松山园林景观艺术有限公司唐赛英、陈国良、唐勇、陈建玲、唐凡淇、陈玲:

本院受理重庆市合川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利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松山园林景观艺术有限公司唐赛英、陈国良、唐勇、陈建玲、唐凡淇、陈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2018628日上午14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