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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映伍、周燕、徐地直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8-04-16 16:58:0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096

 

成映伍、周燕、徐地直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与被上诉人成映伍、周燕、徐地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一案[2018)渝01民终1096],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1096号民事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416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