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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燕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4-08 16:33:5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2741

 

于小燕:

    本院受理上诉人韩兴中、陈海霞与被上诉人侯文献及原审被告于小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2741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48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