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112号
袁胜祥:
本院已经受理重庆晟璟物流有限公司诉重庆坤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钢物流有限公司、重庆西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袁胜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8)渝01民初11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二楼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