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重庆市龙涎香餐饮有限公司、李晓娅、陈天涛、李兵、李坤云、杨英、邓雨桐、毛建国、代兴莲、周连凤、曾林、蔡明萍、孙涛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4-03 17:48:4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01民终8180

 

重庆市龙涎香餐饮有限公司、李晓娅、陈天涛、李兵、李坤云、杨英、邓雨桐、毛建国、代兴莲、周连凤、曾林、蔡明萍、孙涛: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邓晓刚、王婉平与被上诉人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李萍、重庆市龙涎香餐饮有限公司、李晓娅、陈天涛、李兵、李坤云、杨英、邓雨桐、毛建国、代兴莲、周连凤、曾林、蔡明萍、孙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61314:4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一八年四月三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