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初913号
林锋:
本院受理段勇与林锋、重庆华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内容为“驳回重庆华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申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