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7473号
重庆康欧电子有限公司、朱和平:
本院受理上诉人周游与被上诉人重庆康欧电子有限公司、朱和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重庆康欧电子有限公司、朱和平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74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930元,由周游负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