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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维金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3-21 17:28:4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01民终2101

 

封维金: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赵朝彬与被上诉人重庆大圆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坤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封维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52414:30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