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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尚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中川、李玉兰、李文明、吴群英、朱晓明、陈思蓉、黄英、黄建文、李文芬、彭腊全、樊新琼、陈增洪、朱晓川、邓泽顺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3-21 17:16:1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817

 

重庆尚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中川、李玉兰、李文明、吴群英、朱晓明、陈思蓉、黄英、黄建文、李文芬、彭腊全、樊新琼、陈增洪、朱晓川、邓泽顺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重庆一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重庆宏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重庆尚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朱中川、原审被告李玉兰、原审被告李文明、原审被告吴群英、原审被告朱晓明、原审被告陈思蓉、原审被告黄英、原审被告黄建文、原审被告李文芬、原审被告彭腊全、原审被告樊新琼、原审被告陈增洪、原审被告朱晓川、原审被告邓泽顺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民终181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321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