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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8-03-21 17:14:4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8289

 

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崔庆华诉被上诉人郑锦云、原审被告重庆尚耀美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重庆永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民终828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321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