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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继权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03-15 12:57:5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155

 

甘继权:

本院受理上诉人望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何伟、甘继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516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四调解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8312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