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11号
夏永超、辛铁春: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倩因与被上诉人吴才好及原审被告夏永超、辛铁春、杨钢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杨倩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11号
夏永超、辛铁春: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倩因与被上诉人吴才好及原审被告夏永超、辛铁春、杨钢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杨倩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