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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永超、辛铁春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8-03-14 16:41:36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1

 

夏永超、辛铁春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倩因与被上诉人吴才好及原审被告夏永超、辛铁春、杨钢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杨倩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