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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强、李顺珍、王劲博、重庆龙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8-03-09 15:06:2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15

 

王承强、李顺珍、王劲博、重庆龙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承强与被上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及原审被告李顺珍、王劲博、重庆龙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终11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839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