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沈祖强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8-03-06 15:07:0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终1455

沈祖强:

本院受理上诉人关勇与被上诉人重庆市铜梁区腾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沈祖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18516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五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