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终544号
黄洪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邢实与被上诉人黄洪龙、黄明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544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