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渝01民初287号
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卫诉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渝01民初287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8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渝01民初287号
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卫诉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渝01民初287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