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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晨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迈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伟豪电子有限公司、重庆豪祥科技有限公司、刘智勇、唐绪红、杨晓渝、唐甲兵
作者:民三庭  发布时间:2018-02-28 15:38:4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特6

 

重庆市晨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迈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伟豪电子有限公司、重庆豪祥科技有限公司、刘智勇、唐绪红、杨晓渝、唐甲兵:

    本院受理申请人重庆华福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重庆市晨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华日电装品开发有限公司、重庆迈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伟豪电子有限公司、重庆豪祥科技有限公司、刘智勇、唐绪红、杨晓渝、唐甲兵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特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是:驳回申请人重庆华福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8228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